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4年4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 服务期限:框架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约365日历日,若合同有效期内施工预算审核价累计达到800万元,则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动届满),单个项目的工期以招标人指定为准。如框架合同有效期届满,单个工程尚未竣工的,中标人仍应就该单个工程继续施工且履行该工程所涉合同权利义务直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量回访合格为止。
2.9 招标范围:合肥经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肥海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海恒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丹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资产的维修改造(包含但不限于厂房、办公、商业等房屋及小区雨污分流等维修改造),具体维修改造项目以招标人下发的资产维修申请审核表或建设任务通知单为准。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800万元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2万元的房屋维修(或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3.1.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8日00:00 至 2024年03月28日09: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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