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青海华电海西托格若格25.9万千瓦×4小时储能电站项目储能EMS系统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南京国电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青海海西。
2.2项目规模:25.9万千瓦×4小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1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到场,20天内完成系统调试验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EMS软件、智能运维平台、吉瓦时级电池储能电站自适应精准控制软件、吉瓦时级电池储能电站智能分析软件及相应硬件设备等(详见技术规范)。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QT-21501 |
储能EMS系统 |
储能EMS系统 |
500 |
【储能EMS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必须提供EMS系统成套软硬件供货业绩至少1个,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或参数页、签字盖章页】或者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4-01 17:00到2024-04-10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4-2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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