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平湖市钟埭街道钟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省统一赋码:2312-330482 -04-01-398217;该项目的节余资金工程,已由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以平农〔2024〕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位于钟埭街道钟埭村。
2.2工程规模: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地平整工程主要为土地平整27亩,田埂修筑1000m;灌溉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泵站1座,新建PE管道约4.1km,新建出水口96套,新建排气阀4座、排污井5座、闸阀井4座,PE管过路路面修复8处等;排水工程主要包括U型排水渠维修60m,现状沟渠清理300m;田间道路工程主要为新建水泥砼机耕路500m。
2.3招标范围:2024年平湖市钟埭街道钟埭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工程)施工图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90日历天(泵站和灌溉管道必须在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
2.2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149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企业主要负责人4个岗位的A证)、B、C 证(1个),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
(4)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平湖市或嘉兴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5)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7)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委托代理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4 月 10 日 0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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