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7.1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 |
标包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影像宣传服务项目 |
202.125 |
1 |
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包括摄像服务、摄影服务、后期处理、电视新闻采集、主题专题片制作、宣传培训直播、图文设计服务和北京市政务影像素材库视频栏目、图片栏目、专题栏目、视频回放栏目、简报栏目的内容维护及系统技术的维护服务 |
2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信息监测项目 |
35 |
1 |
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北京市营商环境信息监测服务、编写《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每周企业动向》、提供“服务包”企业惠企政策推送服务。 |
其他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3.3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01至2024-04-09, ,每天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12 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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