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西藏江孜县康卓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监督评估,已由西藏自治区水利厅以藏水许可(2023)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孜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招标人为江孜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临时占地1070.78亩,永久淹占地面积为2087.02亩,其中:水工建筑物及永久公路等永久占地1147.97亩;水库淹没影响土地939.05亩。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102人,通过开发整理生产安置用地530.76亩进行生产安置;规划水平年搬迁安置5户24人,就地后靠分散建房安置。还包括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库底清理等。
2.2招标范围:水库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区等涉及的农村移民安置、专业项目复建、库底清理等的监督评估、专项设施复建等监督评估,还包括与上述监督评估相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2.3建设地点:日喀则市江孜县境内;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监督评估服务期限:31个月(自监督评估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完成止);
2.7质量标准: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督评估质量,要求达到国务 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SL716-2015)及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的能力,并在全国水利建设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移民安置工作相关的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年龄35周岁至55周岁。
3.3投标人应具备业绩:2019年至今,具有(已完或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绩。
3.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关注项目
(请登录)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4年 4 月 1 日至 2024年 4 月 8 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4 月 23 日 9 时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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