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及区受托管理企业)年度交通安保项目
3.预算金额:约140万元(暂按:9人/项目,4个月/项目,6小时/人/天,约7个交通安保项目)
4.最高限价:30元/人/小时
注:本项目共选择两名中标人,综合排名第一、第二的为中标人。
5.招标需求:本项目为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及区受托管理企业)年度交通安保项目,拟遴选2家单位对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及区受托管理企业)委托的道路施工项目现场提供交通安保服务。协助交通民警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制止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协助交通民警保护交通事故现场,救助被伤害群众,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秩序,疏导交通,控制事态;协助交通民警进行公路巡逻,维护辖区内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堵截及其他在逃及其犯罪嫌疑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重要情况;接受群众求助;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执行上级交办的其它非执法工作任务。具体服务时间及人员根据交警及招标人要求通知调整。本次招标为年度集约化招标,实际工作量与目前暂估量会有差异,请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后期不接受任何理由的价格调增。
6.合同履行期限:1年。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经招标人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一年履行期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具体每个项目开始日期以具体项目委托单要求日期为准。中标后中标人与招标人先行签订框架合同,具体项目实施委托时按各项目所属公司另行签订单项具体合同。本框架合同签订系依据2家中标人中标价最低和优惠幅度最大的价格作为签订框架合同的统一价。一年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2家中标人单签合同费用合并累计达140万元,以任一先到为止,该项目自动终止,需另行招标。合同履行初期招标人将按照平均分配原则进行项目委托,若后期招标人认为中标人配合等不好的,招标人有权对工作分配进行调整,甚至经招标人多次要求整改未果的,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具有公安部门审批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非江苏省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9日,每天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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