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港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日照街道片区(EPC)项目已由日照市东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12-371102-04-01-86503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市东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对19个老旧小区的管线规整、拆违拆临、安防、环卫、消防、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暖气、光纤、建筑物修缮等进行改造。
2.2 建设地点: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
2.3 招标范围:东港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日照街道片区(EPC)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审批、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设计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内容包含规划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办理工程审图合格证等手续。EPC总承包范围内从项目方案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等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6 计划投资额:5340万元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工程履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30日至2024年04月03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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