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文件第一章及第二章中涉及“招标人收到管理费用后只提供相应收据,不提供税务发票。”的相关表述。现统一变更为:招标人收到管理费用后开具《安徽省立医院内部结算收据》,如中标人需要提供增值税发票,则税费由中标人承担。注:此说明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中国科大附一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lin@dlzb.com
电话:010-63963855
QQ:3920617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