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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2024年大庆油田三级物资招标井田实业丁腈胶乳等物资项目,招标人为 大庆油田井田实业有限公司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井田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井田公司劳保加工分公司所需的丁腈胶乳等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人时,中标人数量等于有效投标人数量减1。中标人数量为3人时,工作量分配如下:第一名500万元,第二名400万元,第三名300万元;中标人数量为2人时,工作量分配如下:第一名700万元,第二名500万元。
2.2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5年3月30日。
2.3 交货日期:按照用户要求。
2.4 交货地点:按照用户要求。
2.5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
3.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或检验机构(CMA标志)出具的有效的“天然胶乳”、“丁腈胶乳 ”两种招标产品(名称相符即可,不要求规格型号必须一致)的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前的质量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日期以发票日期为准),且发票中应体现检测或检验产品名称;报告中委托单位或供样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必须涵盖技术要求中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内容。
3.3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3 月 30 日09:00:00至 2024 年 4 月 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400 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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