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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请登录)
(2)项目概况:项目占地78160.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2389.1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97907.17平方米,地下面积14482.0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专业实训楼、综合楼、食堂、体育馆、学生宿舍、综合实训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3)招标范围及内容: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所涉及到的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内容,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宁建规字(2021)5号”《关于印发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以及满足工程验收需求的所有相关材料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等,具体检测项目、数量、部位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通知为准。
(4)服务期:检测服务期具体以招标人需求及项目施工周期为准,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服务期从合同签订开始至项目竣工后提交本项目招标范围中的所有成果文件,通过所有相关部门的备案为止。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转包:不允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9月-2024年0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若项目负责人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客观原因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投标人与社保缴纳单位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等,如未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期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试验检测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两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未涉及重大诉讼;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予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⑤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10) 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特别说明:本次招标范围为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材料检测(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因此不接受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原材料检测单位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8日,8:30-下午17:30。
(1)项目地点:(请登录)
(2)项目概况:项目占地78160.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2389.1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97907.17平方米,地下面积14482.0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专业实训楼、综合楼、食堂、体育馆、学生宿舍、综合实训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3)招标范围及内容: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所涉及到的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内容,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宁建规字(2021)5号”《关于印发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以及满足工程验收需求的所有相关材料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等,具体检测项目、数量、部位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通知为准。
(4)服务期:检测服务期具体以招标人需求及项目施工周期为准,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服务期从合同签订开始至项目竣工后提交本项目招标范围中的所有成果文件,通过所有相关部门的备案为止。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转包:不允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9月-2024年0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若项目负责人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客观原因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投标人与社保缴纳单位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等,如未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期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材料试验检测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两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未涉及重大诉讼;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予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⑤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10) 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特别说明:本次招标范围为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材料检测(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因此不接受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项目原材料检测单位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8日,8:30-下午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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