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县2024年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四位一体”集雨补灌工程N3标段已由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佳行审发〔2024〕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榆林市佳县金明寺镇高家沟村等 6 镇 8村;
2.2 工程规模:佳县2024年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四位一体”集雨补灌工程N3标段,本次主要实施山地“四位一体”集雨补灌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水源工程及提水泵站、高位水窖、上水管网、灌溉首部枢纽、田间灌溉管网、配套输配电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实施地点分布在金明寺镇高家沟村等6镇8村,规模面积2162亩(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218800.00元,资金来源为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2.3 项目投资总额:7218800元;
2.4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佳县2024年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四位一体”集雨补灌工程N3标段;标段编号:E6108283536rk1nuvsur8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佳县2024年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四位一体”集雨补灌工程N3标段:佳县2024年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四位一体”集雨补灌工程N3标段,本次主要实施山地“四位一体”集雨补灌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水源工程及提水泵站、高位水窖、上水管网、灌溉首部枢纽、田间灌溉管网、配套输配电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实施地点分布在金明寺镇高家沟村等6镇8村,规模面积2162亩(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7 其他: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佳县2024年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四位一体”集雨补灌工程N3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023年年检报告,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施工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未被限制投标资格的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4年03月29日 09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03月29日 09时00分 起至2024年04月07日 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4月19日 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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