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济南市长清区2024年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济南市长清区2024年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济南金惠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全域。
2.2项目概况:在长清区全域实施充电桩项目,在创新谷等部分重要产业聚集区实施分布式储能项目。
2.3招标范围:济南市长清区2024年全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项目所使用的充电桩、储能系统、光伏发电系统,及搭配相应成套设备使用的管理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项目工期:2年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2.7 供货期要求:分批次供货,在接到招标人提出的批次供货要求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批次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为有能力提供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所投品牌生产厂家近3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所投品牌充电桩、储能系统、光伏组件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三种设备可不在同一业绩合同中);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网站进行注册;
6.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另行通知。
7.投标信息填报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信息填报者,请于2024年04月02日17:00前进行信息填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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