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拍卖标的河南######县新乡经济开###路金谷金鑫广场北2号楼A08号½份额房屋。瑕疵情况:1、经本院前往不动产中心调取的房屋档案显示,档案中标明该房屋存在共有人,共有比例为½,故本院单独拍卖杜XX涉案房屋的½份额。京东询价错误,以淘宝询价为准:2、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确认具体房屋面积、位置,需另案诉讼解决;3、经房屋档案显示,本房屋共三层,一至二层为商用,三层为住宅;4、该房屋的租赁2023年11月18日到期,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是否续租或另行出租情况不祥;5、该房屋变卖后法院不负责后续交付事宜,请竞买人自行与另一共有人协商房屋的使用问题。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限购、过户及相关费用等政策。变卖价:********.56元,变卖预缴款:********.56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4400元。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及土地限购、过户(包括但不限于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等房产)的相关政策,变卖成交后需携带自本人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违反上述规定参与竞拍导致无法办理交接的,按悔拍处理。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则将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变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委托**委托**,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变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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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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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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