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一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质量标准
2.1项目概况:
2.1.1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港盐田港区中作业区东侧,由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一期工程为3个20万吨级自动化集装箱泊位,岸线长1470米的水工结构、港池和泊位区疏浚、120万平方米堆场、道路、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等工程。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物资:商品混凝土,分二个包件,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5年5月。
2.2.3交付地点:深圳市盐田港区东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需方在收到供方发票后扣除当期结算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于30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80%款项;履约保证金与下期结算周期同时支付。
2.2.6最高限价:无
3.1质量标准: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后,提供本次标的物混凝土配合比,须经本项目业主验证,经业主认可后,方可参与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至 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书。
3.5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5.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5.5被中交集团及集团下属二级单位列入禁止使用或重点关注名单。
3.6 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报名确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3月28日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4月8日15:00点 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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