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采购人的临时用工、小时工代发工资业务;
2)、负责采购人的临时用工、小时工意外伤害及雇主责任险的代缴、代办等业务。
4.项目预算(控制价):8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服务费费率不得大于5.5%,超过此费率报价视为无效。
6.合同期限:2年,自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7.本项目适用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有效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相关证明资料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从事劳务派遣相关业务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一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9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0投标单位须能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名时间、需要提供的材料
4.1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03 月28日—2024年04月03日,每日9:00—11:30时至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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