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河庄移动二次雷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雷达、雷达钢结构塔身、设备方舱、雷达塔基础、小区配套工程和外围配套工程等。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监理。包括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工程保修期间的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后的结算审核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按下发开工指令之日开始计算监理计费服务期,以下时段的监理工作不计入监理计费服务期,但须纳入整体监理服务范围:①合同签订后至开工前期;②竣工验收后的竣工结算审核期;③施工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者 工程监理航天航空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
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④202 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⑤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航天航空 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拟派总监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能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07日 17时00分工作日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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