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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根据2024年公司总体工作思路要求全面围绕“践行云改数转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深耕三大市场,强化四项能力,坚持创新突破,坚持云网融合,在疫情等多种因素共同冲击下,门店终端销量、业务销量均增长缓慢甚至成下滑趋势。通信行业的潜在客户特征愈加显性化,转化难度愈加增强。开放渠道厅店运营中开展的炒圈炒店、异业生态合作、集中营销、上门等营销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厅店营销需求。在信息化时代,客户侧的信息日趋对称,套餐内容虽然丰富,但新入网套餐的价值却越来越低,难以吸引客户购买。
通过产品优化后,目前需要进一步提升厅店营销的实战能力,强化异业生态合作运营,扩大产品宣传,增加客户触点,确保厅店团队在经过不断的实战练兵后,营销能力得到大的提升,业绩得于突破,实现常态化销量增长和业务拉动的目的,因此,特别组织本次厅店运营实战培训项目。
项目目标:本次培训旨在直接起量及学习营销方法,并持续推广,培训主要对象以代理商、开放渠道对接人员及门店相关人员。培训采用理论讲授、随堂互动、情景模拟、案例分析、现场实操及课后评估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在让学员掌握橙分期套餐新入网拉新技在的问题,最终拉动业务高质量发展。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省公司/市分公司 |
课程类别 |
培训内容概述 |
期数 |
是否需要第三方场地 |
需要提供服务内容 |
1 |
省公司 |
理论+实操 |
课题:厅店运营赋能实训项目 |
3 |
否 |
条幅、记事本、笔、讲师授课用工具 |
对象:小CEO、分、支局长、厅店长、厅店人员及代理商人员等 |
||||||
规模:50人,6天/期 |
||||||
内容: 1、厅店运营现状分析 2、厅店运营活动操盘能力提升 3、厅店运营服务营销及管理提升 4、厅店粉丝常态化运营策略 5、输出相应的场景工具及话术 |
||||||
2 |
省公司 |
理论+实操 |
课题:异业生态合作运营实训项目 |
3 |
否 |
条幅、记事本、笔、讲师授课用工具 |
对象:小CEO、分、支局长、厅店长、厅店人员及代理商人员等 |
||||||
规模:50人,6天/期 |
||||||
内容: 1、异业生态体系解析 2、异业生态合作拓展步骤与技巧 3、异业生态资源整合工具及策略 4、异业生态活动组织与营销转化 5、输出相应的场景工具及话术 |
1.3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
选将被否决。
序号 |
培训内容 |
期数 |
天数/期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1 |
厅店运营赋能实训项目 |
3 |
6 |
190000.00 |
2 |
异业生态合作运营实训项目 |
3 |
6 |
190000.00 |
合计 |
6 |
36 |
380000.00 |
1.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5服务地点:沈阳市
1.6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8签约方式:一事一议单项合同。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参选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开票承诺或以往项目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2.1.3 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止(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的同类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份营销实战类培训服务项目业绩经验,且业绩累计含税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
注:
(1)上述要求业绩须提供明细汇总表(金额列填写实际发票累计含税金额)、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对应全部发票,业绩金额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如发票金额大于固定总价合同金额,以固定总价合同金额为准)。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全部)须同时提供,业绩金额以发票含税金额为准(如发票金额大于框架协议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以框架协议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5)如评选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4 参选保证金须应当从参选人基本账户转出。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7日17:00至2024年03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北京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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