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普光气田CO2捕集尾气在线分析实验装置公开招标(WZ20240404-3833-3023-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CO2捕集尾气在线分析实验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CO2捕集尾气在线分析实验装置不锈钢100Nm3/h
1.00
台
包1-CO2捕集尾气在线分析实验装置
2.3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本招标项目实行总金额限价控制。
3.1.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健康认证体系证明资料,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结果为有效。
3.1.8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9-2023年)在国内石油化工企业、高校或者研究院等至少一套及以上的脱硫或脱碳(或脱硫脱碳)装置应用证明资料,(须附采购订单(合同)及对应发票、技术协议等资料备查。(以上发票均须通过供应商发票管理和验真系统提交)。
3.1.9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投标人或为其提供压力容器的分供应商的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生产制造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书。
3.1.1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做出承诺满足交货期要求,无负偏离。
3.1.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15:00时至2024年4月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9日09:30时。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9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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