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 衡山县九观桥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第二期) 。
2.2 建设地点: (请登录)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干、支渠防渗衬砌;隧洞、暗涵、渡槽、倒虹吸等渠系建筑物改造、新建,机耕桥、人行桥等小型附属建筑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招标控制价为64017070.02元 。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衡山县九观桥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第二期),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其中每年7 至 10 月份,每月约15 天灌区供水任务,施工不能影响招标人灌溉工作,因灌溉供水占用时间不补偿工期)。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4、投标人近 ☑3 □5 □8 年内(指 2021 年 3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3200 万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其他: 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均无在建项目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03月26日~2024年04月17日1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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