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原油田抽油机双效装置20202402001(WZ20240329-2099-2836-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抽油机双效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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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各种石油专用设备 | 17.00 | 套 | 包1-抽油机双效装置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7 投标商只接受生产商投标。投标商需提供包含投标物资检测报告或承揽项目的材料证明。 3.1.8 投标商应书面承诺能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现场服务)。 3.1.9 投标商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没有受到过环保、安全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处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 8:00时至2024年4月3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8日09:00时 。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8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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