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内容及要求:
1.1 招标内容:龙江南路D段(含2013-007政府储备地)石方开采和加工服务,具体包括山体石方爆破开挖含装车运输服务(用于自产)、碎石生产加工服务、机制砂生产加工服务(已加工的石粉、05级配碎石料再加工成机制砂)、山体石方爆破开挖装车服务(用于外售)。
1.2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福清市龙江南路D段(含2013-007政府储备地),约含石方量4470000m³(基岩层2670000m³+剥离层1800000m³)。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
名称 采购标的 主要服务内容 备注
1 1-1 龙江南路D段(含2013-007政府储备地)石方开采和加工服务(第三次招标) 山体石方爆破开挖含装车运输服务(用于自产) 负责山体石方控制爆破(含防护措施)、石方装车转运至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设立的加工厂;负责爆破相关公安审批。 投标人须负责洗砂产生的尾料脱水、压缩、及场地内的堆放,并负责处理尾料的装车。尾料外运由招标人负责。
1-2 碎石生产加工服务 生产的碎石的质量应符合《GB/T14685-2011建设用碎石、卵石》对产品的质量要求。碎石规格为51料(5mm~10mm)、12料(10mm~20mm)、13料(20mm~31.5mm)。
具体生产配比由根据招标人要求执行。
1-3 机制砂生产加工服务(已加工的石粉、05级配碎石料再加工成机制砂) 生产的机制砂的质量应符合《GB/T14684-2011建设用砂》对产品的质量要求。机制砂规格为0.075mm~4.75mm。
1-4 山体石方爆破开挖装车服务(用于外售) 爆破开挖的石方(主要为剥离层风化岩)直接外售的(不进加工厂),由中标方负责装车,运输由招标人负责。
1.3工期要求
碎石加工厂生产线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及建设工作并通过30天的试运行后正式投产,生产加工计划工期为24个月(从生产线投产后计算)。
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2.1本项目邀请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31日(每日
8: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1 招标内容:龙江南路D段(含2013-007政府储备地)石方开采和加工服务,具体包括山体石方爆破开挖含装车运输服务(用于自产)、碎石生产加工服务、机制砂生产加工服务(已加工的石粉、05级配碎石料再加工成机制砂)、山体石方爆破开挖装车服务(用于外售)。
1.2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福清市龙江南路D段(含2013-007政府储备地),约含石方量4470000m³(基岩层2670000m³+剥离层1800000m³)。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
名称 采购标的 主要服务内容 备注
1 1-1 龙江南路D段(含2013-007政府储备地)石方开采和加工服务(第三次招标) 山体石方爆破开挖含装车运输服务(用于自产) 负责山体石方控制爆破(含防护措施)、石方装车转运至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设立的加工厂;负责爆破相关公安审批。 投标人须负责洗砂产生的尾料脱水、压缩、及场地内的堆放,并负责处理尾料的装车。尾料外运由招标人负责。
1-2 碎石生产加工服务 生产的碎石的质量应符合《GB/T14685-2011建设用碎石、卵石》对产品的质量要求。碎石规格为51料(5mm~10mm)、12料(10mm~20mm)、13料(20mm~31.5mm)。
具体生产配比由根据招标人要求执行。
1-3 机制砂生产加工服务(已加工的石粉、05级配碎石料再加工成机制砂) 生产的机制砂的质量应符合《GB/T14684-2011建设用砂》对产品的质量要求。机制砂规格为0.075mm~4.75mm。
1-4 山体石方爆破开挖装车服务(用于外售) 爆破开挖的石方(主要为剥离层风化岩)直接外售的(不进加工厂),由中标方负责装车,运输由招标人负责。
1.3工期要求
碎石加工厂生产线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及建设工作并通过30天的试运行后正式投产,生产加工计划工期为24个月(从生产线投产后计算)。
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2.1本项目邀请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31日(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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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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