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江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南京江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江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江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服务项目
2.2 标段分配: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3 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京江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零星维修工程服务项目,选择5家入围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业施工劳务资质、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报复印件,仅须审计报告封面至审计签字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②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含)以来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裁判文书网截图等证明材料,最终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内容为准)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禁止投标情形(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同时参与本项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5、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6日18:00至2024年4月2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期间,每日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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