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C******** 采购执行编号:QY-2024-B006 项目###路资产数据采集与更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26,********元 最高限价:5,326,********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路基础设施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路路管理水平,###路资产数据采集更新工作。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市7730公里国省道实景影像数据进行采集,采集信###路路线、桥梁、隧道、护栏、交通量调查###路结###路附属设施的现场GPS、图像、尺寸等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核查、清理###路资产专题数据库,并###路事业发展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对接。 5,326,********元 1 项 开###路资产采集工作###路资产影像、经纬度等数据,对资产属性数据进行复核更新,建立报表数据,并形成数据###路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最高限价总计:5,326,********元 合同履行期限:数据采集与更新项目于合同签订起3个工作日内开展采集工作,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以内提交项目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预留预算总额的1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预留预算总额的3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的比例不低于6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戒毒管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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