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scec202403240000659801
报名截止: 2024-03-28 09:24:00
招标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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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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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二期为湘江支路建设工程、观澜文苑周边道路建设工程、上合交流中心北侧规划路建设工程、幼儿师范二期西侧道路工程、浏阳河路东延及边沟、滦河路以北道路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道路6条,长度合计约4473.3米;五期为汇英街道路改建工程,金泽街道路改建工程,长江一路、金融大道、为民街、幸福街、长江路道路改建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道路7条,长度合计约4963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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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及概况 |
即墨办事处合示范区2023年基础设施综合工程二期及五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沥青混凝土招标,沥青混凝土用量约887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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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金额 |
3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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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单位数量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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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品牌 |
☑无品牌要求; □有品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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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月度支付:招标人在月度割算次月的25日支付上月割算货款的70%,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供货完毕3个月后15天内付至双方总结算金额的85%,总结算后6个月14日付至结算总价(不超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含税金额)的97%。剩余3%质保期满无息付清;招标人有权通过房产抵顶冲抵应付中标人工程款,中标人自愿配合招标人签订抵房协议,且以物抵账比例不低于合同额20%。 (与招标文件保持一致) |
8 |
投标保证金 |
□无 ☑有,金额:壹万元整 (未将金额填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取消投标资格)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招标要求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本级或上下级单位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5.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所提供的资质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在有效期内,投标主体一致的投标人,经综合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二)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概算360万元,拟选1家中标单位,须满足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内容所需应具有沥青混凝土或水泥制品或砂浆或建筑用石加工或建筑材料的制造、销售、生产、批发其中之一,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2.授权代理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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