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全厂灰渣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全厂灰渣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南区汇源大道与清水二路十字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在公司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开车和正常运行阶段,其中厂内中转运输约13万吨;动力锅炉、污水处理、气化炉等装置产生灰渣、污泥等一般固废约30.63万吨。需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外运服务工作。
2.3服务期: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招标范围:对公司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正常运行阶段,动力锅炉、污水处理、气化炉等装置产生的灰渣、污泥等固废进行外运。具体范围和服务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份单项合同不少于5万吨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固废运输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容应包括首页、签字页、数量或金额、服务内容页等信息。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母子公司、关联关系公司业绩互相借用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若投标人的业绩合同不能体现数量或金额,须提供对应合同不少于5万吨或不少于50万元的结算发票;
3.4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或2021年度至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6投标人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3.7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7日08时00分到2024年04月01日18时00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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