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万元):70
最高限价(万元):7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2)开远市中和营中心卫生院2023年基层医疗服务与保证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2标段)(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其他不在目录内的投标产品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3-26 23:55至2024-04-02 17:00,每天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4-18 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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