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丰都县江池镇江洋片区美丽家园工程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3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丰都县江池镇江洋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路面油化改造道路长度3157.256m;人行道改造面积为14576㎡;4.5m宽道路硬化878.43m;3.5m 宽道路硬化 437.091;3.0m 宽道路硬化 1102.434m,修建移民文化广场,面积约1475㎡,其中硬质铺装面积约1344㎡绿化面积约128㎡。对公共空间绿化进行美化处理,绿化面积约7075.53㎡。对22户村民的房屋外立面风貌改造和庭院环境改造。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989.8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714.0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3-29 12: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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