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请登录)受江苏省烟草公司苏州市公司(招标人)委托,拟对2023-2025年苏州市公司财务处税务代理与鉴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Z
二、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项目需求
(一)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项目为2023-2025年江苏省烟草公司苏州市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鉴证服务以及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一次性奖金测算、房产税测算、税务专业咨询等其他涉税服务。两项服务总价不超过18万元整。合同分两年支付,所得税汇算清缴于每年出所得税鉴证报告后付款,其他服务于每年年末验收后付款。
2、服务内容:要求中标单位按江苏省烟草公司苏州市公司的要求完成企业所得税鉴证服务;完成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测算、房产税测算,并在税务部门的评估及检查活动中,为企业提供咨询建议服务。
3、招标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一般要求
1、应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对被审核单位提供的涉税资料和相关的会计资料,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出具真实、合法的审核报告或清缴方案。
2、在执行审核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被审核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甲方以外的第三者。
五、投标单位报名资质要求
(一)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经“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人不存在行贿行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合格投标单位的特定条件
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三)投标报名材料要求:
1.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投标的,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体现不良信用的名单中。(注:已移出名单的不视为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以上网址截图或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4. 提供从税务师事务所成立至今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投标标号、标段号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 4 月 1 日,每日 09:00 时至 16:00 时(节假日除外)
一、招标编号:SZZ
二、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项目需求
(一)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项目为2023-2025年江苏省烟草公司苏州市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鉴证服务以及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一次性奖金测算、房产税测算、税务专业咨询等其他涉税服务。两项服务总价不超过18万元整。合同分两年支付,所得税汇算清缴于每年出所得税鉴证报告后付款,其他服务于每年年末验收后付款。
2、服务内容:要求中标单位按江苏省烟草公司苏州市公司的要求完成企业所得税鉴证服务;完成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测算、房产税测算,并在税务部门的评估及检查活动中,为企业提供咨询建议服务。
3、招标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一般要求
1、应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对被审核单位提供的涉税资料和相关的会计资料,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出具真实、合法的审核报告或清缴方案。
2、在执行审核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被审核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甲方以外的第三者。
五、投标单位报名资质要求
(一)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经“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人不存在行贿行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合格投标单位的特定条件
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
(三)投标报名材料要求:
1. 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投标的,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体现不良信用的名单中。(注:已移出名单的不视为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以上网址截图或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4. 提供从税务师事务所成立至今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投标标号、标段号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 4 月 1 日,每日 09:00 时至 16:00 时(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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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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