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刘海庄信用社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刘海庄信用社装修改造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将对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刘海庄信用社的装饰、电气、弱电、给排水、采暖通风进行装修改造;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2.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刘海庄信用社;2.2.3工 期:45日历天;2.2.4质量标准:合格;2.2.5预算金额:948137.6元;2.2.6最高限价:948137.6元;2.2.7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1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同类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中标结果公示网上截图);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①投标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未完成的可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3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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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26 09:00 至 2024-04-01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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