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955244JH621027006
项目名称:镇原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18.659(万元)
最高限价:118.6598(万元)
采购需求:为提升住宅小区防范和抵御社会治安风险能力,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针对镇原县党校家属楼等70家小区进行智慧安防建设,涉及人车混抓视频监控74台及附属设备,人像抓拍视频监控33台及附属设备,双悬镜视频监控23台及附属设备,车辆抓拍视频监控4台及附属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1.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供应商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缴纳期限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缴纳完税证明和清单。清单应显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目﹔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 1.7供应商须提交《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26至2024-03-28,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0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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