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西寨社区居民委员会回迁安置项目10KV供电工程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西寨社区,龙城大街以南,健康东路以西,西寨南街以北,环湖路以东,现占地面积约134亩,分东、西两个小区。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西寨社区居民委员会回迁安置项目10KV供电工程EPC总承包,包括外线接入、居民电力工程、公建电力工程等,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工期:10个月。
2.4 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承试类五级以上(含五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情形除外)。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5.1联合体家数为两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3.5.2联合体所有成员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3-25 17:00至2024-4-1 17:00(北京时间)
4.2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4-17 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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