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建发福州榕发悦湖郡项目栏杆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榕发悦湖郡项目栏杆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项目位于福州市连江县新址县医院东侧、青塘南路西侧;建设用地面积179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330.88平方米,其中,地上18层、建筑面积46458.36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14872.52平方米、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4月30日 (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暂定竣工日期:2025年2月20日(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总工期296日历天等】。
3.标段划分:【本工程仅一个标段】。
4.招标内容:【
4.1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承接在招标人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榕发悦湖郡项目栏杆工程】工作,以下内容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含税综合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维护施工场地平整、材料场地内运输、二次搬运、保管、机械进出场、测量、放线、准备机具、移机就位、场地清理、验收合格、工程资料以及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机具、耗材施工、从招标人提供配电箱接电的一切内容。项目最终数据以正式施工图为准。具体要求以招标人现场指令为准。
对于上述承包范围,根据投标人的履约情况,招标人有权进行调整和另行分包,合同单价不予调整,投标人无权向招标人主张任何赔偿,投标人对此无异议。本工程若因发包人原因增加或取消原属于招标人工作之内容,投标人应给与理解,不因承包范围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而影响施工。工程范围不明确的,以招标人提供的承包范围内的图纸和相关书面通知为准。此工程范围为暂定,若投标人施工质量、进度、工期、安全文明或现场管理施工任一项达不到建设单位或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但承包单价不予调整】。
4.2 分包单位工作内容:【
4.2.1、栏杆工程工作内容:榕发悦湖郡项目栏杆工程全部工作内容,与以下内容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含税综合单价中,包含但不限于:后期图纸变更导致新增栏杆、对图纸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根据施工图纸和招标人要求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场地整理、场内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甲供材料卸车、栏杆及扶手的深化设计、选样送样、材料采购、加工制作、铁件预埋、除锈、喷砂、油漆、防火涂料、刨、铣、定位测量、检测、吊、安装、成品保护、施工孔洞的修补、完工清理、验收合格、工程资料以及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机具、耗材施工、提供发电机组或从招标人提供配电室接电(费用包含在相关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的一切内容、施工废料打扫清理外运出工地现场,成品保护及设计变更引起的拆改、返工等一切工作内容。且包括但不限于预埋预埋件、凿槽、焊接固定、螺栓固定、防锈、填槽、补漆、完工清理、成品保护后期修补、室外露天栏杆的避雷接地。所有材料(含甲供材)的卸车及搬运以及二次或多次转运,施工完整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等栏杆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不同专业间的配合工作及后期栏杆的保护、玻璃保护膜等均包含在投标人工作内容中;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需要的施工设备,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以及从招标人提供的配电箱接电、配合送检、相关资料归档及其他按建筑常规和通俗做法属于栏杆工种之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
栏杆单位应负责所承包工程范围内产生的垃圾清理,保证工完场清,及时清理并运送至场外指定的堆放点,并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各种迎检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不再单独计取。
4.2.2机械设备提供情况:(1)本合同主要材料由投标人提供,材料和余料的所有权属投标人,其余材料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完成该工程的所有辅助材料和机具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前期无塔吊及现场预计有部分区域塔吊无法覆盖等可能因素后综合报价,以上费用视为投标人已在报价中考虑,后期不再增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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