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国中康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集中采购项目(服务类),实际使用单位为国中康健(辽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
01 | 国中康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集中采购项目(服务类)01包国康黑龙江医疗健康服务中心检验外送服务项目检验外送服务 | 委托检测费不超过本地区物价收费标准的35% | / | 1年 | 甲方指定地点 | |
02 | 国中康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集中采购项目(服务类)02包国康辽宁健康管理示范中心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 委托检测费不超过本地区物价收费标准的35% | / | 1年 | 国中康健(辽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沈阳体检中心 | |
备注 |
01:若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01包:预算金额为350万元;02:若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02包:预算金额为300万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应通过2021-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省级临检中心能力验证(室间质评),质控考核结果达标,无相关质量考核监管单位的不良记录,须提供2021-2023年参加上述室间质评的成绩记录。
③供应商具有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书。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或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的同类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采购当年度因质量问题被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等机构通报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
②供应商应按规定购买本项目所响应包次的采购文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3月22日 17时30分到2024年03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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