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兰财采字谈-2024-28
2、项目名称:乡镇商贸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368,800.00元
最高限价:13688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兰财采字谈-2024-28-1 |
兰考县商务局乡镇商贸中心升级改造项目1包 |
1368800 |
1368800 |
是 |
13688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对5个乡镇级商贸中心进行商业化、数字化改造,提升形象。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完成。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2)关联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先递交响应文件的为有效投标。
(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22日 至 2024年03月26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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