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木兰溪张镇、南箕、乌桥等水(旱)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莆田市水利局以莆市水批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木兰溪张镇、南箕、乌桥等水(旱)闸除险加固工程木兰溪张镇、南箕、乌桥等水(旱)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区;
2.2 工程规模:对张镇、南箕、乌桥等水(旱)闸存在的隐患进行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约1289.25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1)护岸加固工程:包含南箕水闸、张镇水闸外引港护岸加固及樟林水闸内引港护岸加固;(2)旱闸改造工程:包含乌桥左、右两侧旱闸改造共2座;(3)水闸维养工程:包含水(涵)闸清淤、钢闸门更换、闸门除锈防腐及滑块、止水等设施更换等;按图纸并结合预算书(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预算编制说明);
2.5 最高控制价:暂按11158500元(最终以发布审后稿为准)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暂按249325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工期不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1日08:30时至2024年4月18日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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