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光泽县西溪(李坊乡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已由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关于光泽县西溪(李坊乡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光发改审(2023)3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泽县李坊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光泽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光泽县李坊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光泽县西溪(李坊乡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光泽县李坊乡;
2.2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估算总投资11000万元。(最终的建设规模以初步设计批复后建安费为准);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1)本次西溪流域综合整治(光泽段)一期工程主要位于李坊乡,治理河道长11.075km,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设河道堤防、防冲护岸、河道清淤疏浚,初步估算工程直接投资约9000万元,总投资1.1亿元;(2)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社会稳定风险报告、勘测定界、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3)施工图纸设计和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指导服务等配合工作;
2.5 最高控制价:2359000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 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审查;
2.7 服务期限: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2)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社会稳定风险报告、勘测定界、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文件;(3)施工图纸设计和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指导服务等配合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利水电、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施工与管理、水利工程施工等专业)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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