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排污许可监测及水质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WGK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谯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排污许可监测及水质监测项目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招标人: 亳州市谯城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服务地点: 亳州市谯城区各乡镇
2.项目规模: 本次采购为谯城区各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污许可监测及水质监测服务,包括20座乡镇级污水处理厂、2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43座村级污水处理站。20座乡镇级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数据填报、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等)、一月次进、出口检测(PH、COD、氨氮),2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一月次进、出口检测(PH、COD、氨氮),43座村级污水处理站一年2次进、出口检测(PH、COD、氨氮)。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30万元。
3.服务期:暂定9个月(至2024年12月31日)
4.招标范围: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对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污许可开展自行监测,乡镇级污水处理厂每月不少于1次(包括数据填报、年度执行报告填报等);对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水质监测,乡镇级污水处理厂每月不少于1次进、出口检测(PH、COD、氨氮),村级污水处理站每半年1次进、出口检测(PH、COD、氨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采用总价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300000.00元。
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
1.2具有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自2021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污水处理设施排污许可监测及水质监测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监测合同、监测报告(须有CMA章)和履约过程中任一节点的税务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4)投标人须知规定的被限制投标情形。
5.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及人员、技术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 17:30 止(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2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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