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中交路建 华阳路立交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决定租赁下列设备,现征集具有相应运输能力的公司参加本次设备投标活动。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
中交路建华阳路立交项目部
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需求数量 |
招标工程量 (台班/月数/方量) |
工作地点 |
备注 |
办公用车 |
汉兰达 |
1 |
24个月 |
佛山市顺德区 |
|
办公用车选型为汉兰达(汽油车或电混车),本次共租赁1辆。办公车辆所需的各种油品(汽油除外,汽油由承租方负责),维护、保养、部件修理更换(每月有一天时间可以安排车辆维修保养,超出一天时间的按天计扣租赁费)、各项车辆手续、保险(三者险150万元以上)、并按月提供一名驾驶员的工资、社保及加班费(共计6200元每月),以上各项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承租方只负责按合同单价结算设备租赁费用和自行采购汽油使用。 |
4.招标范围
4.1价款:
设备投标报价包括:设备的租金、维修费、保险费、人工费、管理费和利润,明确税前价和税率等(即:除燃油料以外的所有费用);
4.2投标所需机械设备要求符合以下要求:
车辆出厂年限为2021年后;行驶里程不超10万公里。
证件齐全有效:行驶证、保险单、年检合格资料等;
保险在有效期且满足一定额度:行政车辆第三者商业险不低于150万元。
机动车辆的环保排放车型要求:排放要求满足广东省内各区域环保要求。
设备机械性能良好,未进行非法改造,外观良好等。
5.进场时间:设备计划 2024 年 5 月投入使用,实际进场以我方通知为准。
6.设备使用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区 。
4.3机械设备(或车辆)出租方和司机(我方提供)必须签订《员工聘用协议》,按期支付司机工资等综合人工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请提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租赁/运输企业,且要求投标人在中交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有效。
有完善的质量认证体系、环境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认证系(如有,请提供)。
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
4.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设备租赁或运输业绩,提供近五年相同设备型号的经营业绩;
5.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6.投标人法人代表只允许授权一个委托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事宜;
7.投标人应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设备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招标人所有设备产权或经营权应明确清晰,设备供应商(中标人)须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原因导致设备锁机,否则须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的停工损失。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月 23 日 10:00 至2024年 3 月 28 日10:00线上报名参与,过时未报名参与的视为弃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024年 4 月 12 日 10:00 之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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