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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溧城街道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案件应急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控制下浮率:5%
采购需求:
按采购人需求,按时保质的完成派单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理、零星设施维修、绿地整理等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通用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供应商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的实际查询时间;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8.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22 09:00 - 2024-03-29 16:30 ,每天00:00-12:00,下午12:0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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