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BZLX2024CGQT022号
2.任务书编号:RWS202403-0023
3.项目名称: 利辛县人民医院全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 人民币:38万元/年
6.最高限价:人民币:380000元/年
7.采购需求: 利辛县人民医院全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三次),主要为26部电梯维修保养服务,(住院部及门诊楼22部垂直电梯,门诊楼4部手扶电梯全包),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用 1+1+1 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 2 年,总年限不超过 3 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反馈途径:0551-62220137或0558-8780218。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C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或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至少包含乘客电梯和自动扶梯。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谈判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谈判小组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3)标包划分: 共分为1个标包。
(4)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 3月21日至 2024年 3月26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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