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汉寿县丰家铺镇碧螺沟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汉寿县丰家铺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项目工程等别V等,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为14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 招标范围:汉寿县丰家铺镇碧螺沟整治工程综合治理长度为11.40km,主要对治理河段的险工险段进行岸坡加固、对沿线河床进行河道清淤,其中护岸长度6240m;河道清淤疏浚范围总长5298m;增强主河床的泄水能力;新建下河踏步、排水涵洞等。
2.4.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上限金额为1187.91万元。 (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4.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2024年05月05日至 2024年12月30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注:三级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 (含 31 日) 之后到期的允许参加投标)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03月22日09时00分~2024年03月28日17 时00分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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