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5港中线(津歧线—太沙路北延)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S315港中线(津歧线—太沙路北延)养护工程 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S315港中线(津歧线—太沙路北延)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4〕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港中线(S315)东起于海防路,西至山深线,全长43.135公里,是大港油田和大港城区对外连通的主要通道,沿线与丹东线、工农大道、长深高速、钱顺线、山深线等多条国省干线交叉,是滨海新区南部区域重要的集散公路,承担了大港油田向北与天津港、唐山方向,向南与黄骅方向连通的重要交通功能。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为津歧线(K4+800)至太沙路北延(K19+800),位于滨海新区,路段长15公里。其中,津歧线一光明大道(K6+250)段,现状为一级公路,横断面布置为5米(人行道)+11.75米(路面)+0.5米(中央分隔带护栏)+11.75米(路面)+5米(人行道),路基全宽34米;光明大道一开发道(K7+900)段,现状为一级公路,横断面布置为1.5米(土路肩)+11.75米(路面)+0.5米(中央分隔带护栏)+11.75米(路面)+1.5米(土路肩),路基全宽27米;开发道一太沙路北延段,现状为二级公路,横断面布置为1米(土路肩)+16米(路面)+1米(土路肩),路基全宽18米。目前,路面主要存在纵裂、横裂、块裂、龟裂,局部松散、坑槽等病害,严重影响公路行驶质量及通行能力。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一)路面工程1.津歧线—开发道段,长3.1公里全断面铣刨10厘米沥青面层,根据路面破损程度实施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或2×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挖补处治后,重铺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2.开发道—太沙路北延段,长11.9公里全断面铣刨28厘米路面结构,对局部破损部位实施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挖补处治后,重铺18厘米厂拌泡沫沥青冷再生+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二)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2009,GB 5768—202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补充完善交通标志。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服务期限不限于勘察设计周期。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勘察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招标与施工配合,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文件,参加交(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或测绘)和设计资质,
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至少具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2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 时至12时,下午13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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