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绍兴市镜湖新区2024—2025年度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和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预选承包商库,工程地点:绍兴市镜湖新区。
2、发包方式: 公开发包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不采用书面形式) 。
3、发包估算价: / 。
4、资金来源:自筹。
5、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2024—2025年度中介服务费在100万元以下的镜湖开发办下属企业投资建设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和占用水域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2)服务内容: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结合现状和规划水利工程,通过分析、计算,形成工程建设对防洪防汛安全的评价与影响意见,编制防洪评价和占用水域评价报告,承担组织专家审查、配合完成涉河报批的手续办理等相关技术服务咨询工作。
(3)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告获得相关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附带公众调查资料和公示,并按业主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最终成果文件形式要求:①A4幅面的送审稿和报批稿文本各15套;② 电子光盘,文本为DOC格式,图纸为相应格式。成果要求:①符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②作为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依据;③成果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④密切配合建设规划编制单位的工作;⑤符合招标人的要求。
(4)技术要求:遵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相应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5)安全要求:服务人在服务工作中,应做好人员、设备等的保护工作,如因服务人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由服务人承担全部责任。
(6)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3月31日。
二、竞包要求
1、竞包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竞包人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竞包人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的竞包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3、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竞包。
4、除满足上述要求外,竞包人还须满足:
(1)企业没有因诉讼或涉案被司法部门冻结基本账户的(需提供承诺书);
(2)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后具有按规定不能参与竞包的(需提供承诺书);
(3)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没有行贿等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
(4)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承诺书)。
5、
资格预审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 3 月 21 日至2024年 3 月 26 日(每天8:30 至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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