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靳江路-洋湖再生水厂段联动重力管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1.2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3项目预算:150000.00元;
1.4项目概况:阜埠河污水泵站至洋湖再生水厂应急联动通道中的西二环至洋湖再生水厂段重力管道。重力管道起点位于靳江路与西二环交叉口西侧辅道,沿西二环、云栖路、龙迴塘路、联丰、玉润路、瓦官口路敷设,末端接入洋湖再生水厂。管道总长4665.90米,其中管径1.6米管道长3637.90米,管径1.2米管道长849米,管径0.7米管道长179米;
1.5采购范围:对靳江路-洋湖再生水厂段联动重力管建设工程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主要包括:用相关专业仪器设备对项目区的地形、地貌、项目施工前后植被的发展变化状况进行调查对比分析;对项目区水土流失主要因子背景进行调查;对施工期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效果进行监测,出具监测总结报告;
1.6工期/周期:425天;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2特定资格条件:提供一个及以上近三年(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即2021年3月26日后)合同金额在7.5万元以上的水土保持监测业绩,业绩要求以合同为准,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6日9:00-12:00,下午13:30-17:30)(请登录)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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