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昌吉农高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中水池建设项目(EPC) 已由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昌农科经字187号、昌农科经字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4400.00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昌吉农高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中水池建设项目(EPC) 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昌吉农高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
2.1.2 建设规模:新建1座占地约61亩,容量为20万立方米的中水池,同时配套建设中水管道及相关附属管线。
2.1.3 总投资额:4400.00 万元。
2.1.4 总承包计划工期: 100 天(日历日)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开工时间: 2024 年04月22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4 年07月30日;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历日;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1.6 其他:本次招标控制价: 40149753.88 元;
其中工程设计费: 881400.00 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 36268353.88 元;
暂列金额: 3000000.00 元(含税);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费用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列金额等组成。
2.2 招标范围:依据初步设计概算及图纸的批复,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昌吉农高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中水池建设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采购等进行全过程承包;
即设计工作:含地勘、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包括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等,出具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蓝图。
施工与采购工作:完成本次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其他相关专业施工工作及全部采购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同时提供在本单位 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若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3.4.1 施工业绩: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 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需提供) ,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3.4.2 设计业绩: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3.5、人员类似业绩要求
3.5.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经理。
3.5.2 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 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 收备案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3.5.3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 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3.6 财务要求:近 3 年(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或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2023年 1 月 1 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3.7 其他人员要求:
3.7.1 设计人员要求:(1)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 ,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2)设备专业设计负责人≥ 1 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1 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4)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1 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03 月 21 日 10:00 时至2024 年 04 月 11 日 11:00 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 昌吉农高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中水池建设项目(EPC) 已由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昌农科经字187号、昌农科经字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4400.00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昌吉农高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中水池建设项目(EPC) 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昌吉农高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
2.1.2 建设规模:新建1座占地约61亩,容量为20万立方米的中水池,同时配套建设中水管道及相关附属管线。
2.1.3 总投资额:4400.00 万元。
2.1.4 总承包计划工期: 100 天(日历日)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开工时间: 2024 年04月22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4 年07月30日;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历日;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1.6 其他:本次招标控制价: 40149753.88 元;
其中工程设计费: 881400.00 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 36268353.88 元;
暂列金额: 3000000.00 元(含税);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费用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列金额等组成。
2.2 招标范围:依据初步设计概算及图纸的批复,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昌吉农高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中水池建设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采购等进行全过程承包;
即设计工作:含地勘、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包括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等,出具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蓝图。
施工与采购工作:完成本次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其他相关专业施工工作及全部采购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和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同时提供在本单位 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若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3.4.1 施工业绩: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 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需提供) ,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3.4.2 设计业绩: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3.5、人员类似业绩要求
3.5.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经理。
3.5.2 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 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 收备案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3.5.3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 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3.6 财务要求:近 3 年(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或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2023年 1 月 1 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3.7 其他人员要求:
3.7.1 设计人员要求:(1)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 ,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2)设备专业设计负责人≥ 1 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1 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4)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1 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03 月 21 日 10:00 时至2024 年 04 月 11 日 11:00 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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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11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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