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申请编号805493
项目名称:安龙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五福社区消防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GZJH-2024-011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安龙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五福社区消防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利用五福小镇安置点现有房屋改造建设面积为150㎡的应急救援站,1.配置30㎡消防车库;2.配置双排五座3.8吨消防车1辆及相关消防装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制造。制造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一)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规定资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网页截图;②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中的投标人网页截图;③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的投标人网页截图。(注:3个网站的截图时间都须在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6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5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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