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山医院运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51.2
最高限价(万元):151.2
采购需求:玉溪市中山医院运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主要为负责无法通过物流系统传输的运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患者转运、标本运送、药品运送、器械耗材运送、后勤物资运送、供应室物资运送、静配中心液体运送、中心即时运送、病床及床单元运送、特殊检查单收送、污染布草回收及清洁布草下发、零星物资搬运、治疗车保养、器械包布收发运送、血袋回收、科室驻守服务、电梯驾驶引导、桶装水运送、医院根据实际需求交办的其他院内外运送服务等。详细内容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医院开业并要求中标人进场服务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根据考核办法,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微企业和监狱企业的扶持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审查: 不适用 ■适用(审查标准: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10%)。 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最后报价×90%。 注: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监狱企业的审查: □不适用 ■适用(审查标准: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10%) 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最后报价×90%。 监狱企业应当在其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鲜章的监狱企业证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予扣除价格。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审查: □不适用 ■适用(审查标准: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10%) 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最后报价×9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其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鲜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不予扣除价格。若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以上价格扣除幅度的政策。;(1)玉溪市中山医院运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3-20 17:30至2024-03-27 18:00,每天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8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02 15: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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