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人现对福建福多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福多邦清流县赤坑矿区萤石矿储量核实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建福多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福多邦清流县赤坑矿区萤石矿储量核实,建设单位为福建福多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位于清流县温郊赤坑矿区。
2.2 主要内容
开展福多邦清流县赤坑矿区萤石矿储量核实工作,以满足采矿许可证延续的要求。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如下:
1)在矿区3-8线的采矿证允许开采标高为200m,推断勘查标高为150m,开展相应补充勘查工作,以增加矿山资源储量;
2)根据当前矿山现状及现有资料(见电子版附件),自行制定合理的勘察实施方案;
3)开展地质测量(修测):1:2000水工环地质测量;
4)测量工作(修测):1:2000地形测量(含工程点、巷道测量);
5)开展槽探、钻探工作;
6)地质编录:含图件、文字;
7)水文地质观测;
8)巷道水文工程调查;
9)岩矿测试;
10)采样及加工;
11)放射性顺检;
12)储量地质报告编制;
13)其他根据自行编制勘查实施方案的配套工作;
14)专家评审工作;
15)施工期间可能产生的青苗补偿、设备移机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6)主要采用钻孔、槽探技术手段,以可顺利达到延续采矿许可证为目标。
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完成现场储量核实且提交的储量核实报告通过评审。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3 工期: 2024年7月30日提交评审报告;2024年10月31日评审通过(期间需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煤田地质局现场核实工程量和实物真实性、评估中心野外验收、专家初审和终审)。
因中标人原因评审通过时间延误,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500元,累计计算,考核金额按合同金额的5%封顶(因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具备1项有提交中型及以上规模矿山的勘(详)查地质成果报告的业绩。以合同及勘(详)查地质成果报告复印件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 现场踏勘时间:投标人报名后于2024年3月26日9:00 集合地点:清流县温郊乡赤坑矿区 。联系人:吴工 手机:13860526228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5 日,(请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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