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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化馆2024年创排基地创作惠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广州市 日期:2024-03-20 资质要求:未知 打印 分享 距离截止剩余: 6 12小时 5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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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文化馆2024年创排基地创作惠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4,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文化馆“一团火”曲艺创作基地创作惠民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6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广州市文化馆“一团火”曲艺创作基地创作惠民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6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项目具体执行及结束时间需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通知为准)。

合同包2(广州市文化馆舞蹈创作排演基地、音乐创作排演基地创作惠民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82,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广州市文化馆舞蹈创作排演基地、音乐创作排演基地创作惠民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82,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项目具体执行及结束时间需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通知为准)。

合同包3(广州市文化馆岭南曲艺传习所创作惠民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6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广州市文化馆岭南曲艺传习所创作惠民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6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项目具体执行及结束时间需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2,包3)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包1)依据《响应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文化馆“一团火”曲艺创作基地创作惠民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包2(广州市文化馆舞蹈创作排演基地、音乐创作排演基地创作惠民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包3(广州市文化馆岭南曲艺传习所创作惠民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文化馆“一团火”曲艺创作基地创作惠民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

合同包2(广州市文化馆舞蹈创作排演基地、音乐创作排演基地创作惠民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

合同包3(广州市文化馆岭南曲艺传习所创作惠民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7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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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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