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喜丰航化工有限公司炉渣炉灰处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334-ZB-240320667、SXMTZB2403F-95(F)/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喜丰航化工有限公司炉渣炉灰处置(第2次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原炉渣炉灰处置协议书将于2024年1月份、3月份相继到期,预计2024年度可产生炉渣炉灰约10万吨。按照国家及地区环保法律法规制度的各项工作要求,合法合规转移处置2024年度炉渣炉灰。
2.2 招标编号:JNC334-ZB-240320667、SXMTZB2403F-95(F)/C
2.3 服务地点:山西喜丰航化工有限公司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一年。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满足招标人需求。
2.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对喜丰航公司气化车间(气化炉)、水汽车间(锅炉)产生的炉渣炉灰进行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01标段,该标段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手续齐全的炉渣炉灰处置场地,提供环评报告批复(包含Ⅱ类工业固废处置)、排污许可证;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投标人还需提供相关运输合作协议;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Ⅱ类工业固废处置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投标人未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3月19日17:30至2024年3月25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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